索??引??号: 13524/2025-01274 | 主题分类: 旅游、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 | 发布机构: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|
文件编号: | 有??效??性: 有效 |
一、案件名称
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。
二、案件情况
2025年2月8日,我单位收到电话投诉,投诉者谢女士称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黑车。经调查,谢女士报名参加由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2月1日到2月3日的乌兰布统三日游,涉事车辆无营运资质,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三十四条: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。
三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三十四条:“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十七条第二项:“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:(二)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。
四、处罚结果
对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责令改正,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;对承德****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贺*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五、处罚单位
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
六、处罚时间
2025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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